環境保護部近日發布了《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技術規范》(HJ2038-2014),城鎮污水處理廠規范的出臺,意味著水務運營企業在考慮投資風險之外,更應注重項目本身的責任風險和法律風險。
“環保部的這份規范主要著眼點是針對一些偷排、偷工減料、偷懶的行為進行技術上的控制,告訴環境管理人員,對關鍵環節如何進行監督。比如我們比較關注處理水量以防止大馬拉小車、曬太陽工程,規定負荷達到75%,另外還包括進水后可以從用電量、風機、水泵等方面看出污水處理廠是否在規范運行,以此證明你是否有問題,當然還包括污泥處置。”王家廉說。
王家廉還稱,此次城鎮污水處理廠規范出臺的背景,在于從環境設施建設轉變為設施運行管理。
“三十年來我們建設了大量治污設施,但環境污染仍在加劇,環境事件仍然頻發。真正意義上的環保是要追求質量,需要把設施建好,形成365天、24小時不間斷運行。過去沒有治理設施,直接排污,現在則是設施運行不穩定、設備有問題,或者是缺乏法律意識,為了經濟利益而偷排漏排,也有企業因為工藝技術不好而導致偷排。”他指出,綜合各方面的情況,必須從環境設施建設轉向設施運營管理,而水處理的專業性較強,此城鎮污水處理廠規范即為指導性的技術文件,對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,每個運行工藝都有了要求和方法。